国家总网 首页 省级审批 市级审批 信息发布
 
 
当前位置: 首页 > 厦门 > 政策法规 >正文
 
 
 
    国家工商总局昨日在官方网站发出通知,将从5月开始对全国成品油市场展开为期6个月的专项整治。擅自兑制油品、加油时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等行为将被重点查处。
    
    眼下国内成品油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国际油价不断攀升,导致一些非法经营燃油的现象有所抬头,扰乱市场秩序。在此次专项整治中,擅自勾兑油品或在油品中添加化工原料;加油时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缺斤少两、掺杂使假欺诈消费者;擅自改动计量衡具;将油品销售给非法加油站等9种非法经营行为将被重点查处。
    
    工商总局要求,从事成品油经营的企业,必须先取得商务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和安监、公安消防审批证件。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10164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65599340
邮箱:商务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