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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性供应超过8吨按批发加价为159元/吨

  从今天开始,我省0#柴油销售执行临时加价政策。根据省物价局的批复,中石油福建销售分公司2005年6、7月份对一次性供应量8吨以上0#柴油直接用户的批发加价标准核定为159元/吨。

  业内人士分析说,此举是为了遏制个别批发商囤积柴油,对广大消费者并无影响。根据省物价局的要求,对一次性供应量8吨以上的0#柴油直接用户实行批发加价政策后,应以国家规定的零售价格为最高限价,不得突破国家规定的零售价格水平。中石油福建销售分公司应于各季度首月上旬,及时将上季度自采成品油、销售成品油的有关资料以及实行加价情况上报省物价局。

  据了解,继4月份省物价局批复中石化福建石油分公司从5月1日起,对一次性供应量8吨以上的成品油直接用户实行临时性批发加价政策后,中石油福建销售分公司也提出了相应的申请。省物价局在日前作出的批复中,同意中石油福建销售分公司对一次性供应量8吨以上的0#柴油直接用户实行临时性批发加价政策。对一次性供应量8吨以上的0#柴油直接用户实行临时性批发加价,采取季度审批的办法。批发加价实行统一的价格政策,批发加价标准按省物价局核定的中石化福建石油分公司同期加价标准执行。

  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项加价政策只是临时性的,省物价局将根据成品油资源供求变化情况适时确定停止执行加价政策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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