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和顺圆加油站异地迁建的批复
厦经能〔2008〕138号
厦门和顺圆石油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和顺圆加油站异地迁建的报告》(和顺圆〔2008〕001号)收悉。根据《同安区人民政府会议纪要》(厦同政专纪〔2007〕121号),你司“和顺圆加油站”由于市重点工程项目国道324复线、海翔大道建设需要,必须进行异地迁建,由同安区政府按等面积征地异地安置。根据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和顺圆加油站”异地安置用地问题的函》,安置用地选址于同集路西侧与好春渔具北侧现状路交叉口的西北角。现你司对该地块进行现场勘察后,认为该地块基本符合建设加油站条件。经研究,同意你司关于“和顺圆加油站”异地迁建的申请。
此复
二○○八年五月八日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