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集美加油站异地迁建的批复
厦经能〔2008〕210号
厦门市建坤诚益石化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集美加油站异地迁建的请示》(厦建诚办〔2008〕1号)收悉。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厦同政专纪〔2004〕73号)及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立项(集发展基〔2004〕159号),你司“集美加油站”由于市重点工程项目厦门市疾控中心建设需要,经厦门市政府批准进行异地迁建(厦府〔2006〕地390号),由集美区同集路62号迁往同集路208号重新规划建设。该地块基本符合我市加油加气站布局规划的要求。经研究,同意你司关于“集美加油站”异地迁建的申请,规模为一级加油站。
此复
二○○八年七月四日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