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宗旨:为有效处置厦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的成品油市场异常波动,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灵敏、处置有效的成品油市场紧急事件应急供应系统,保证成品油市场供应和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定义:成品油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在正常的市场环境下,受国际油品市场、国内资源供应及自然灾害等诸多因素影响,出现区域内的成品油库存严重不足,突破成品油7天的最低商业储备,市场供应脱销,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出现批零倒挂,严重影响人民生活及社会稳定等异常情况。
(三)表现:按成品油市场异常波动的影响程度,划分为一般异常波动、重大异常波动和特大异常波动三个级别。
1、一般异常波动事件。指成品油市场供应在全市超出正常波动范围,局部地方出现抢购现象,给居民生活及社会正常运行秩序构成一定的影响。中石化、中石油的厦门分公司全市成品油(柴油和汽油)库存量仅能维持5天消费量且3天内无成品油入库计划。
2、重大异常波动事件。指成品油市场供应在全市出现较大波动,局部地区出现较为严重抢购现象,给人民生活和社会运行秩序造成较大的影响。中石化、中石油的厦门分公司全市成品油(柴油和汽油)库存量突破警戒线仅能维持3天消费量且2天内无成品油入库计划。
3、特大异常波动事件。指成品油市场供应在全市出现严重抢购现象,给人民生活和社会运行秩序直接造成极大影响。中石化、中石油的厦门分公司全市成品油(柴油和汽油)库存量突破警戒线仅能维持1天消费量且1天内无成品油入库计划。
二、应急领导机构和职责
(一)应急领导指挥部
厦门市成品油供应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为我市处置市场异常波动情况的领导机构。其职责是:召开市场异常波动应急供应联席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区、各部门处置一般性成品油市场紧急情况,协调解决本市各区之间成品油资源应急调剂工作;负责建立本市成品油市场供应的预警机制;负责决定本市成品油市场供储应急供应机制的启动和终止;负责在发生一般重大、特大异常波动事件时,向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经发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市经发局:负责全市成品油供应的日常协调和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注重市场变化,尽力维护市场的稳定。负责处置应急预案启动的专项工作。发布应急预案启动下成品油重点保障供应的机构。
2、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对成品油市场异常波动事件的媒体采访报道活动实施管理、协调和舆论引导。
3、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实施本预案所需储备经费,及应急预案启动处置工作的经费。
4、市物价局:负责监控并发布成品油市场价格,协同处置应急预案,注意市场其他相关联商品价格变化,依法惩处借机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散布虚假价格信息、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
5、市工商局:负责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协同处置应急预案,依法查处倒买倒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
6、市交通委:负责协调成品油运输工作。
7、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成品油供储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全稳定,打击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保障应急预案启动的顺利实施。
8、市消防支队:负责对成品油供储的消防安全监管,协同处置应急预案。
9、市安监局:负责成品油供储的安全管理,协同处置应急预案。
10、厦门港口管理局:负责协调落实成品油海运码头的调度。
11、各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的稳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预案的相关工作。
12、中石化、中石油的厦门分公司:负责做好厦门市区域内的成品油组织、运转、储备和市场供应;确保日常最低商业保持7天正常商业销售量的库存量;每月提供成品油市场供求状况数据及分析材料;协同处置应急预案,认真实施应急预案启动下重点保障机构保障重点供应和每日报告供储情况。
其他相关部门在协调小组的统一协调下,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三、应急制度保障
(一)监测预警机制
中石化、中石油厦门分公司应当加强成品油市场供储信息的调研、分析、预测,及时提供成品油市场供储状况数据及分析材料。出现成品油市场异常波动时,应当及时、准确地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告。如确属成品油市场异常波动时,由协调小组办公室及时报告协调小组及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同时,协调小组办公室应在1小时内立即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总值班室应急管理处 电话:5052330、5052331,传真:5083151,)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按照各项应急预案的要求,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第一时间妥善处置。遇有重特大事故灾难,主要领导要亲自赶赴现场指挥,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责任人也要在现场参与协调处置。
(二)成品油储备制度
1、商业储备:中石化、中石油厦门分公司必须保持7天正常销售量的最低商业库存量。
2、政府储备:为确保市场异常波动应急供应,积极建议和争取国家或省政府在我市建立政府成品油储备。
(三)信息发布制度
预案启动时,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根据协调小组办公室提供的材料向社会发布信息,说明异常情况的客观真实情况,引导民众共同努力共度难关,避免误导和人为炒作,消除误解,避免引起用户恐慌,维护社会稳定。必要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澄清事实,消除不必要的顾虑。
四、启动和终止程序
(一)预案启动。中石化、中石油厦门分公司根据成品油市场异常波动的表现方式,及时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协调小组办公室按本预案的规定,及时上报协调小组,由其决定启动成品油市场供储应急预案。
(二)预案终止。当成品油市场供储趋于稳定,成品油购进、销售、库存量恢复正常水平时,由协调小组决定终止成品油市场供储应急预案。
五、应对措施
在启动成品油市场供储应急预案启动后,应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一)一般市场异常波动时期的应对措施
1、中石化、中石油厦门分公司应每日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成品油购进、销售、库存量情况,并由协调小组办公室及时报告协调小组及相关部门。
2、中石化、中石油厦门分公司应积极组织、合理调配,努力增加储备,以提高资源调节能力和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等突发应急能力。积极争取中石化、中石油两大集团省公司增加对厦门市场的成品油资源投放量;
3、中石化、中石油厦门分公司应扩大成品油自采渠道,加大汽、柴油自采力度,以及加大柴油替代品(如4#船燃等)的采购,为缓和市场供应提供适销对路的成品油资源;
4、中石化、中石油厦门分公司根据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的重点机构的油量需求与储备情况,制定供应方案,报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实施。
5、中石化、中石油厦门分公司应当先保证自有、租赁、控股加油站和服务不到的网点,再销售给相对控股及参股加油站、特许加盟加油站,最后可销售给社会加油站。直销时,应当优先保证公共交通、道路运输、供水供电、政府机关等重要部门的需求,再按照重点工程、长期合同用户的顺序,控制销售节奏、组织资源供应。
(二)重大市场异常波动时期的应对措施
除了采取一般异常波动事件的应对措施外,还可视事态的严重程度采取以下措施:
1、由市政府向中石化、中石油集团省公司求援,要求应急增加对厦门市场成品油配置量;
2、中石化、中石油厦门分公司应每日报告油库和加油站的库容、罐容和铺底油数量,并根据分时段的日均付油(出库)情况,考虑运输情况,核定油库和加油站分时段、分品号的经营资源存量下限;
3、中石化、中石油厦门分公司在重大市场异常波动应急供应时期,应以核定的油库和加油站的经营资源存量的下限为尺度,考虑库存结构等因素影响,督促油库、加油站加快中转速度,盘活经营资源存量,必要时对某些油库可采取并罐、顶水等措施,对非主干道、边远地区加油站采取清罐、限存等措施,降低铺底油数量;
4、由协调小组统一调度两大石油公司的油源,合理调配、稳定供应;根据事态有可能持续呈恶化的情况,采取更为严格的供应办法,一切以民生为主,维持其基本生活用油的需求,视具体情况可采取限量供应等办法。
5、各相关部门在协调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共同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
(三)特大市场异常波动时期的应对措施
除了采取一般、重大异常波动时期的应对措施外,启动政府成品油储备,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
六、监督检查与奖惩
(一)表彰有功者。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市成品油协调领导小组应该给予表彰和奖励:
1、处置成品油市场异常波动事件工作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出色完成任务者;
2、及时准确报送成品油市场异常波动情况预警信息和动态信息,为应急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者;
3、为处置成品油市场异常波动事件出谋献策,成效显著者;
4、其它有特殊贡献,成效显著者。
(二)处分渎职者。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纪律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依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对不认真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通知》(厦委办发[2008]46号)等规定视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在成品油市场异常波动事件发生前后,没有按预案要求,及时提供情报,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情况,延误贻误处置时机而造成严惩后果者;
2、异常波动事件发生后玩忽职守,没有按预案规定及时采取措施,造成严重后果者;
3、在处理异常波动事件中,不服从统一调度和指挥,或擅离职守的,未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赶赴现场组织协调处置工作的;
4、因信息沟通不及时和组织协调不力等原因,导致成品油市场异常波动事件情况对外报道不利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5、其它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附则
中石化、中石油厦门分公司作为我市成品油经营的主渠道单位,担负全市成品油市场供应、稳定市场的应尽职责。千方百计满足市场需求,保持物价稳定,保证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是中石化、中石油厦门分公司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经济责任。其他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运输、零售的企业以及相关单位,都必须遵守本预案的规定,在应急状态下,服从大局,服从统一调度和指挥,绝不允许出现各行其是等行为,否则,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本预案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录
市成品油供应协调领导小组通讯录
职 务 | 姓名 | 行政职务 | 办公电话 |
组长 | 叶重耕 | 市政府副市长 | |
常务副组长 | 陈 津 | 市经济发展局局长 | 5088699 |
副组长 | 陈永茂 | 市政府副秘书长 | 13906005730 |
成员 | 张世照 | 市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 13606005105 |
成员 | 林鸿荣 | 市交通委副主任 | 13906053622 |
成员 | 林建造 | 市财政局副局长 | 13906034896 |
成员 | 杨品香 | 市物价局副局长 | 13906049989 |
成员 | 陈灿煌 | 市工商局副局长 | 13950168778 |
成员 | 梁吉友 | 市公安局副局长 | 13806095656 |
成员 | 肖世高 | 市安监局副局长 | 13606045669 |
成员 | 黄兴发 | 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 13850096537 |
成员 | 陈一端 | 厦门港口管理局副局长 | 13606930121 |
成员 | 黄嘉斌 | 思明区副区长 | 13906011063 |
成员 | 王 中 | 湖里区副区长 | 13806074455 |
成员 | 李文东 | 海沧区常务副区长 | 13906038287 |
成员 | 曾文生 | 集美区副区长 | 13906029120 |
成员 | 黄燕添 | 同安区副区长 | 13606005785 |
成员 | 陈春夏 | 翔安区副区长 | 13906032531 |
成员 | 施尚强 | 中石化森美厦门有限公司总经理 | 15960236999 |
成员 | 吴保仓 | 中石油厦门公司总经理 | 13950109203 |
市成品油供应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讯录
职 务 | 姓名 | 行政职务 | 办公电话 |
主任 | 张世照 | 市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 13606005105 |
工作人员 | 骆秀春 | 市经济发展局能源处副调研员 | 13003976016 |
工作人员 | 施红兵 | 市交通委运管处副处长 | 13860439340 |
工作人员 | 林诗球 | 市财政局 | 13606058058 |
工作人员 | 柯佳育 | 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管理处 | 13950158076 |
工作人员 | 鲍建国 | 市工商局主任科员 | 13606930855 |
工作人员 | 陈清南 | 市治安支队第五大队大队长 | 13906023565 |
工作人员 | 冯忠东 | 市安监局 | 13606080889 |
工作人员 | 唐龙颉 | 市消防支队 | 13906009689 |
工作人员 | 郑国政 | 市厦门港口管理局 | 13625006107 |
工作人员 | 洪凯杰 | 思明区 | 13599508497 |
工作人员 | 魏 征 | 湖里区 | 13850073867 |
工作人员 | 刘俊杰 | 海沧区经贸局主任科员 | 13606094865 |
工作人员 | 李上委 | 集美区经贸员科员 | 13860439855 |
工作人员 | 朱永毅 | 同安区经贸局副调研员 | 8839226 |
工作人员 | 陈培成 | 翔安区经发局 | 13850059909 |
工作人员 | 黄文旭 | 中石化森美厦门有限公司 | 13806009181 |
工作人员 | 高照 | 中石油厦门公司 | 13779966625 |